发表于 2014-6-6 12:06:18

劳务问题

律师您好!我在一家青岛的公司在文登的办事处工作了6个月,现在我怀孕了,他们以照顾身体为由让提前休产假,我自己的意愿是不需要,他们不给开具书面的证明,也不给生活费,产假可以申请十个月,但是只有六个月有补助,超过十个月,这六个月的补助也没有,我去劳动监察咨询了,他们说才开始休假,还没形成不给生活费的事实,就只能在家先休假。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处理?我们公司没给签合同,也没有给劳动保险。谢谢!

律师 发表于 2014-6-11 08:23:01

只能等对方拒绝支付产假工资时才能采取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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