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4-6-16 11:59:16

请问分家后,对已经处理的房产,老人另立遗嘱是否有效?

三十年前分家时,已确定房产归我所有,只是口头上协议的没有订立书面材料,但是有证人可以证明当时分家时的情况!

现在对于当时分家时已经协商好的房产,老人又另立一份遗嘱表示要所有儿女平均分配!

想问一下,老人另立的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力?

起诉的话会有多少胜算?

律师 发表于 2014-6-19 08:19:14

分家实际上是一种赠与行为,对于房产的赠与生效法律是有规定的,交付房屋或者产权证明。只要赠与是可撤销的老人就可以立遗嘱重新分配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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