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买卖
过去女人是没有人身自由的,贫穷人家可以卖个女儿生活,妓院可以买个女人赚钱,大户人家可以买个女人当妾或者丫环,皇帝可以把女人当作战利品分给将军等等,男人就是天。现在女人是半边天,婚姻关系或者收养关系都不是合同法,合同是买卖关系,而婚姻是以感情为基础,体现法律对人身关系的重视,可现实还残存着买卖关系。 传统依旧体现买卖关系。男方家要有房子,富裕是最好的,到女孩家提亲要送彩礼,越多说明身价越高,操办婚礼是男方的责任,形式上是成为男方家的一份子,这就是形式上的婚姻买卖,结婚证是合同,婚礼是公示。 观念依旧体现买卖关系。男人都不能容忍女人对自己不忠,这实际上就是把女儿当成自己的私人财产,这种男人其实是非常自私的。海誓山盟那都是儿戏,红杏出墙说明感情有了问题,离婚是是解决问题的途径,可离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和家庭财产的问题,婚外情就成为妥协的选择。人具有动物属性和社会属性,我们在思考问题的时候还是要从社会属性的角度出发,毕竟不是一个人在生存。 嫁入豪门暗存买卖关系。假如杨白劳对黄世仁负在巨额债务,黄世仁让喜儿嫁给他抵债,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女,无法无天,我们都同情喜儿。可现在反过来了,喜儿主动要嫁给黄世仁,黄世仁被逼无奈,休了糟糠之妻,小三上位,这种债转股的形式难道不是一种婚姻买卖吗?我们只能假设他们是真心相爱的。 以感情为基础的东西,以金钱来交换,违背了伦理,我们要反对;以职责为基础的权力,以金钱来交换,打破了公平,我们要反对。感情是个人的,我们能容忍,权力是公共的,我们不能容忍,但这种背后的东西,又有谁能说清楚呢? 观念依旧体现买卖关系。男人都不能容忍女人对自己不忠,这实际上就是把女儿当成自己的私人财产,这种男人其实是非常自私的。我仔细的阅读了 你的文章你不是男人吧反过来想想 你的意思是这样的
观念依旧体现买卖关系。女人都能容忍男人对自己不忠,这实际上就是不把男人当成自己的私人财产,这种女人其实是非常伟大的。
不喜勿喷 个人观点
路不平人人踩 发表于 2014-7-6 06:41
观念依旧体现买卖关系。男人都不能容忍女人对自己不忠,这实际上就是把女儿当成自己的私人财产,这种男人 ...
我们的出发点有些不同,我是有个女儿的,我害怕的是这种情况:恋爱期间,女友移情别恋,男人就会报复;婚姻期间,女人出轨,就会有家庭暴力。其实你还是在强调男人的权威,偷换概念,以为我是允许女人出轨的,这是婚姻契约的内容。
只能说现在社会乱了,我们能做的是从小给孩子灌输一些好的想法,在她长大后能够自己去辩是非,无论结果怎样,她都无怨无悔,而我们只要告诉她一句话,苦了累了,家依然在等她。 她在丛中笑 发表于 2014-7-6 08:25
我们的出发点有些不同,我是有个女儿的,我害怕的是这种情况:恋爱期间,女友移情别恋,男人就会报复;婚 ...
其实你还是在强调男人的权威,偷换概念,以为我是允许女人出轨的,这是婚姻契约的内容。
为想问一下 你家的户口本 上面户主写的是谁 是你的丈夫吧? 我想全中国13亿多的人口 最少有12.5亿人口的户主都是丈夫吧 为什么都上丈夫呢 我觉得这就是男人的权威
我也是有 儿子的人 他长大以后 我会教育他 不已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 就是耍流氓啊 !!
可能是我没理解你的意思吧 呵呵
其实很简单,物质基础决定意识形态,以前男人娶妻讲究明媒正娶、八抬大轿,这些不但是形式上的更是物质上的付出,过门以后实际上大部分女人是要依附男人生活的,因为那个时代女人抛头露面养家糊口的不多,女性也会觉得不光彩,这就是所谓的:嫁汉嫁汉、穿衣吃饭!随着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逐渐摆脱了对男人的依附关系,即使不出嫁也可以独立工作生活,然而楼主所说的什么出轨之类的还谈应该不应该的实在是有失偏颇,不敢苟同。虽然现在女性地位提高了,有了自主权但是大部分人还是夫妻共同维持一个家甚至男性付出的还要多一点,这一点还是不可否认的,像有些地区还存在结婚彩礼和大操大办以及男方买房等现象。当然富婆包养小白脸的除外,正常婚姻关系中不管哪方付出的多少只要存在出轨之类的都是无可原谅的,在这个主张婚姻自由的年代,你觉得感情破裂,家不成家可以离婚嘛,干嘛要用出轨这一从古至今都令人所不齿的行为来伤害彼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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