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5-3-31 08:48:04

不说给,也不说不给,就是托。。。

13年我在江苏常熟一家危化运输公司上班,12月份的时候公司的宿舍起火,原因不明。后来辞职的时候工资是发靠了,但是宿舍的新买的电脑,茶叶,苏烟和一些生活用品全部被烧毁,大约不到7000元,后来和公司联系,就以正在调查起火原因,和诸位懂事商量等等理由为借口一直在托,托在现在我还是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后来和朋友说要不起诉这家公司,朋友说我烧的那些东西所值的钱还不够打官司的。。我很为难,到底该怎么办。。。。。。。。。。。。请诸位法律界的老师们给明示。我现住文登昆俞新城13573717006,QQ412101885谢谢

律师 发表于 2015-4-9 17:31:35

标的额不超过1万元的案件,法院收取诉讼费才25元,最多50元。你们如果协商不成只能通过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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