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6-10-13 12:25:39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孩子登记了,时隔一年左右我买了房子,但是孩子不在家我没有立正式合同,房款全部交了,回来了我有改为孩子的名字,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请答复谢谢

律师 发表于 2017-3-7 16:39:07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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