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然山水间 发表于 2017-2-6 20:22:49

紧急寻找---精神病患者

今日下午大约3点左右,文登区人民医院(天福路分院)走失精神病患者一名。男性,40岁左右,身穿病号服、拖鞋,如见到者请及时联系医院办公室8468388!拜托大家帮忙转发,谢谢大家!

(这就是走失时穿的衣服)




风清淡淡 发表于 2017-2-7 09:20:48

希望早点找到

发表于 2017-2-7 11:12:52

会不会有什么危险

发表于 2017-2-7 13:21:01

不会能有人看见公安有责任

发表于 2017-2-7 13:29:35

游客 112.247.231.x 发表于 2017-2-7 13:21
不会能有人看见公安有责任

公安有责任看着精神病患者不走失吗?哪家法律规定的?是在公安局走失的么?看照片就是在医院往外走的,管人家公安局么事?

听说很美 发表于 2017-2-7 13:38:03

游客 27.203.230.x 发表于 2017-2-7 13:29
公安有责任看着精神病患者不走失吗?哪家法律规定的?是在公安局走失的么?看照片就是在医院往外走的,管 ...

对呀,再怎么追究责任也是医院的责任,关公安啥事儿也是醉

百里涟在 发表于 2017-2-7 13:51:33

不知道找到了没有呀?

发表于 2017-2-7 14:28:54

医院管理混乱,医护人员极端不负责任才导致精神病人逃脱。

发表于 2017-2-7 17:17:49

别找了让贵航贵阳医院的医生给集体带走了,那面条件比这面好啊/

发表于 2017-2-8 09:12:27

精神病患者就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既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群必须有监护人不离眼的。患者家属是第一责任人,你出了医疗纠纷是应该找医院的责任。精神病患者走失了应该是患者家属负责!管医院屁事!请发帖人端正态度,别没事找事,自己的责任自己承担,医院是治病的地方,不是养老院,更不是幼儿园,医务工作者只负责医疗相关的业务检查与治疗。病人配合不配合,家属陪床人员必须为自己尽责!

逗逼 发表于 2017-2-9 07:53:40

找着了没啊?望有人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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