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信用体系新闻发布会
12月17日下午,文登区建筑行业信用体系新闻发布会在文登新闻中心举行。近年来,区住建局深入贯彻落实信用主管部门及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以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为目标,规范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大力推进和完善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文登区住建局副局长付国德、 区物管办副主任于金水分别介绍了相关情况。区住建局付国德副局长:区住建局积极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定期将信用“红黑名单”信息上报区社会信用中心,由区社会信用中心推送至信用信息平台,达到联合奖惩的目标。付国德副局长还分别就工程招投标、房地产、建筑工程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做了介绍: 一、关于招标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招标投标实行信用承诺制。招标人承诺在项目的招标过程中秉承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招投标等各项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并承诺项目在招标前未先行组织施工。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承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真实、准确、完整,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中标后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经理组织实施等。对参与投标的企业实行“失信者处处受限”的惩戒措施。在招标投标过程中,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失信信息,如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禁止参与投标。通过威海市信用管理中心开发的联合奖惩微门户程序,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威海市各职能部门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如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禁止参与投标。对参与投标的守信企业给予相应优惠政策,积极营造“守信者受益”的良好社会氛围。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增加,企业、人员信用及考核情况,对良好信用责任主体给予适当的加分政策; 2020 年,信用评价为AAA级的建筑市场主体,免予缴纳招标工程投标保证金。 二、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相关情况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快速发展,我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日益增加,因房地产企业不守信、不守约,比如延期交房、违规交房等,引发的投诉日益增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诚信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之一。建立一套覆盖房地产开发全过程的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机制,对于提高全区开发企业诚信经营意识,规范经营行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关于建筑工程领城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为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威海市出台了《威海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将在我市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活动的企业,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含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园林等)、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和预拌混凝土等企业纳入信用等级评价。
区物管办于金水副主任解读了《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今年11月28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正式出台了《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该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做好《办法》的贯彻落实。 一是出台背景 2017年,国务院取消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认定,同时明确要求“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制后,要完善信用评级、信息公示抽查等措施,推进综合监管。”并特别强调:“审批取消后,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要强化,防止出现监管空白,坚决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 46号),要求建立物业服务企业“黑名单”制度,推动对失信者实行联合惩戒。因此,资质管理取消后,出台《全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物业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等,都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二是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五章二十七条,《办法》的适用范围是,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物业股务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一般以独立法人为单位实施信用信息管理:物业服务企业有分支机构的,统一纳入设立该分支机构企业管理。外地物业展务企业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以分支机构为单位实施信用信息管理。信用信息主要包括基础信息、优良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三类。 三是信用信息发布和应用。 信用评级结果将在省物业信用系统公开,并按规定实现与“信用山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互通共享。同时,我区物业企业信用与我区社会信用体系互联互通,将信用信息推送相关信用平台,面向社会发布,信用信息评级结果将作为实施分类监管以及前期物业服务招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表彰评选推介等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四是关于(办法》的职责分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全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各市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和归集、推送等工作。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推送、认定等工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有关工作。物业行业协会负责行业自律信用信息的归集、推送,并可接受物业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编写行业信用报告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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