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成员和农村居民信用积分评价有《办法》
12月27日上午,文登区社会成员、农村居民信用积分评价办法新闻发布会在文登新闻中心举行。文登区社会信用中心副主任侯成胜介绍了刚刚出台的《威海市文登区社会成员信用积分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及《威海市文登区农村居民信用积分评价办法》。上述两个《办法》,是历经3个多月时间酝酿并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进行上百次充修改,于12月17日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印发、并将于明年1月1号正式实施的文登历史上第一个有关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侯成胜副主任介绍说:《威海市文登区社会成员信用积分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主要包括22条,在评价管理办法中,对个人信用积分和社会法人评价积分,分别进行了全面阐述。个人信用积分覆盖了我区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常住入口,信用信息为2019年1月1日以来产生的个人信用信息。个人信用积分评价采用千分制,每个人的原始分数为1000分,主要分为AAA、AA、A、B、C、D六个等级,依据不同的分数分别对应诚信模范、诚信优秀、诚信、较诚信、诚信警示、不诚信六个评价级别。采用差异化分类赋分法,制定了详细的信用积分计算标准;社会法人(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工商业户等)评价办法与个人信用积分相同,也是采用千分制,每个社会法人的原始分数也为1000分,也分为AAA、AA、A、B、C、D六个级别。与个人不同的是,在评价标准中,扣分主要集中在商务诚信、政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大领城,按失信情况分别给予5-100分扣分处罚。加分在招商引资、慈善捐助、诚信经营、表彰奖励等领城视具体情况给予5-100的加分奖励。
《威海市文登区农村居民信用积分评价办法》主要包括六章。该《办法》在农村的落地落实,取得初步成效。从信用采集、奖惩标准、工作流程、机构建立、基金设立等方面制定操作模板,统一引领全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结合区委中心工作,将农村居民信用体系建设与新时代文明实践、违建拆除、环境整治、豪华墓地整改等当前重点工作深度融合,将具体工作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助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区信用中心联合区级和上级媒体,对各镇街开展情况集中报道,倡树典型、曝光反面,掀起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热潮。同时,充分利用村居IP广播,对全区所有村居分早、晚两时段,反复持续宣传信用知识,凝聚信用共识,形成“村村讲信用,人人讲诚信”的良好局面。 侯成胜副主任还就“信用积分在哪些域可以查询应用?”、“对于守信社会成员将有哪些激励措施?”、“农村居民评价有哪些内容?怎样与社会成员评价标准对接?”、“我区对守信的农村居民将有哪些激励措施?”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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