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区年度第二批信用“红黑名单”信息新闻发布会
12月23日威海市文登区2020年度第二批信用“红黑名单”信息新闻发布会在新闻发布厅举行。文登区社会信用中心副主任侯成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侯力强,区文化旅游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于明,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成国出席了发布会,详细介绍文登2020年度第二批信用“红黑名单”信息发布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区社会信用中心副主任侯成胜,对文登2020年度第二批信用“红黑名单”信息有关情况作详细介绍: 发布信用“红黑名单”是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社会氛围的有效手段。今年以来,区社会信用中心以打造“信用文登”为目标,全力推进信用“红黑名单”管理,牵头19个行业部门深入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专项行动,依托社会信用管理平台,成功搭建联合奖惩子系统,并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帮助企业重塑信用,初步形成“发起—响应—反馈—公开—修复”闭环操作流程。 2019年以来,累计发布信用“红名单”信息376条,“黑名单”信息355条,对877余家失信主体进行联合惩戒,对242个守信主体实施了联合激励,其中有27家企业因失信被取消荣誉称号和政府补贴申请资格,52个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200多家诚信单位在申报财政资金、评先选优中被优先考虑,共形成联合奖惩案例1819个。 本次发布的信用“红黑名单”信息主要涉及A级纳税人、劳动保障、文明诚信民营企业、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文化旅游等4类“红名单”信息1338条;失信被执行人、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卫生健康等4类“黑名单”信息384条。我们将通过文登社会信用管理平台和“信用文登”网站,把上述“红黑名单”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发起联合奖惩运行程序,推动实施部门联合奖惩。 侯成胜同志还就记者提问的“如果企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怎么样能退出黑名单”做了如下解答:各行业领域认定的失信“黑名单”信息,自失信主体履行法定义务、改正违法失信行为后12个月内再未发生失信行为的,可以进行信用修复,修复完成后,可退出信用“黑名单”。 失信主体需满足以下条件并经信用修复认定单位确认后,可申请信用修复:(一)失信主体主要负责人参加各级信用管理部门举办的信用修复网络在线学习或者实地培训活动,并通过信用法规知识在线测评;(二)主动接受符合要求的信用服务机构对其进行第三方信用监督和信用修复辅导;(三)提交由具备条件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四)主动参加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事业;(五)作出信用修复承诺。对于失信主体在信用修复活动中有提供虚假材料、违反信用修复承诺等失信行为的,将撤销其信用修复结果,并将该失信行为信息纳入其信用档案,三年内不予受理该失信主体的信用修复申请。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侯力强在回答记者提问的“为什么开展劳动保障红黑名单?用人单位被列入红名单黑名单后分别有什么影响”时说: 2018年10月1日,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威海市劳动保障“红黑名单”管理办法》,劳动保障“红黑名单”的管理,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及时准确、奖惩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确保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全面实施,惩戒严重失信行为,强化社会监督,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重要的民生部门,大力推进人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全面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的关键环节,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坚持民生为本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良好的诚信环境的重要手段。 今年我局对2019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红名单”进行了评定,将288家用人单位列入“红名单”,列入“红名单”的用人单位在参加评优评先、评选劳模、和谐劳动关系等评比表彰活动及招标、公司上市等诚信评价进行劳动保障审核时,给予通过。除特殊专项检查、举报投诉专查等情况外,免于当年及次年日常巡视检查和一般情况下的专项检查;当年及次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实行网上申报,免于“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 如果用人单位被列入“黑名单”,在参加评优评先、评选劳模和谐劳动关系等评比表彰活动,以及招标、公司上市等诚信评价劳动保障审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其进行重点监控,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对列入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及时推送到区信用中心,对其实施联合惩戒。
区文化旅游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于明在回答记者提问的“针对辖区内的文化和旅游行业,区文旅局怎么运用信用手段加强监管”时说: 区文化和旅游局一方面出台了《文登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文登区文化和旅游局信用承诺机制工作方案》,要求全区文化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旅游业重点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全面签订信用承诺书,接受全社会监督。另一方面,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对于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限制其在行业内获得荣誉证书、嘉奖和荣誉性称号。区文化和旅游局在开展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同时,还会同其他部门实施联合奖惩,对行业内存在旅游严重失信行为的相关责任主体,包括旅行社、景区以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进行联合惩戒。旅游领域严重失信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旅游经营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属于旅游经营者主要责任的;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因侵权、违约行为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全部或者主要民事责任,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2.旅游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旅游从业人员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3.旅游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损坏公共设施、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法院判决承担责任的;4.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5.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成国在回答记者提问的“市场主体违反哪些行为将被列为违法失信黑名单”时说: 根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是指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实施信用约束、部门联合惩戒,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根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1、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2、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变更或者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的;3、组织策划传销的,或者因为传销行为提供便利条件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4、因直销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5、因不正当竞争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6、因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造成人身伤害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7、因发布虚假广告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或者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人身伤害的或者其他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8、因商标侵权行为五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9、被决定停止受理商标代理业务的;1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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