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登区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汇报
文登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博物馆馆长 慈永航 8月22日上午,在新闻发布厅举行“文登区开展全国文物普查汇报”新闻发布会,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博物馆馆长 慈永航参加发布会,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齐鲁晚报、威海电视台、大众网、文登区融媒体中心、文登之窗网等新闻单位。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23年启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2024年开展文物普查(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准备工作的通知》(文物普查发22号))。一、开展文物普查的意义
文物是国家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文物普查是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国家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工作。开展文物普查是为了全面掌握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基本情况,为准确判断文物保护形势、科学制定文物保护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开展文物普查,有利于合理、准确划定文物保护范围,完善文物档案管理,促进文物保护机构建设,提高文物保护管理整体水平;有利于发掘、整合文物资源,充分发挥文物在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有利于培养锻炼文物保护队伍,增强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二、我区文物资源现状
2008年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以来,我区有不可移动文物127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4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3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69处。馆藏文物16629件/套,其中一级文物1件,二级文物6件/套,三级文物80件/套,一般文物16542件/套。
此外,还先后组织开展了乡土建筑、明清海防遗址、革命文物、红色标语、石窟寺和石刻造像等专项调查,登录重要乡土建筑22处;明清海防遗址35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26处,其中14处被纳入省级革命文物名录,17处被纳入市级革命文物名录,为下一步我区特色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等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内容、目标和时间安排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十四五”期间最大规模的文物保护行动。此次“普查”主要范围是我国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此次“普查”目标是建立国家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建立全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建立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机制。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机制,规范认定标准和登记公布程序,健全名录公布体系。完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机制,构建全面普查、专项调查、空间管控、动态监测相结合的文物资源管理体系。培养锻炼专业人员,建强文物保护队伍,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此次普查从2023年11月开始,到2026年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普查标准时点为2024年4月30日。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为普查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建立各级普查机构,确定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发普查系统与采集软件,开展培训、试点工作;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为普查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为普查第三阶段,主要任务是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国家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逐级验收并向社会公布普查成果。
发布会上记着提问:
1、什么是文物普查工作,共开展了多少次?
文物普查工作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一项非常有效的系统文物调查登记工作。为进一步全面掌握我国文物分布和保存状况,进行科学保护、研究和发挥文物的价值,提供更为全面、系统的科学资料。文物普查分为可移动文物普查和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截止目前,共完成了三次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和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
第一次不可移动文物普查
1956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在农业生产建设中保护文物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对历史和革命文物遗迹开展了普查调查工作。普查基本摸清了当时全国文物的基本情况和分布情况。全国报告文物古迹7000多处。确立了全国文物普查的内容范围。包括:重要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重要革命遗迹、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碑碣等。在普查的基础上,出台一批保护政策,初步构建了我国文物保护体制的框架。
第二次不可移动文物普查
1983年-1988年期间,各地陆续普查。这次普查比第一次全国文物普查的规模大,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法更具科学性、更加精密。“二普”结束后共报告文物40多万处,比“一普”的结果翻了几十倍。在普查的基础上,国务院公布了第三、第四、第五、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我区“太上老子道德经”摩崖刻石于2006年5月,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第三次不可移动文物普查
2007年至2011年12月进行,此次文物普查范围重点是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和其他共六大类。工业遗产、村落民居、乡土建筑首次进入文物普查范畴。第三次文物普查还充分运用了网络、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和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等新科技手段,完善了全国不可移动文物基础数据库和电子地图,取得了丰硕成果。通过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文物行政部门全面掌握了中国不可移动文物的基本情况及其生存状态,为更好地进行文物保护、构建科学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提供了依据。
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
国务院于2012年10月至2016年12月组织实施了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这次普查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调查了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各类国有单位收藏保管的可移动文物,取得重要成果。建成了国家文物资源数据库,共采集登记了10815万件/套可移动文物,每件/套文物包括27项收藏单位信息和15项文物基础信息。
2、能否简单介绍一下文登前一次文物普查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和优秀经验?
文登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开展野外实地调查工作扎实有效,实现了行政村覆盖率100%、自然村覆盖率100%,调查登录文物点118处,其中新发现59处,复查50处,消失9处。其中遗址36处,古墓葬17处,古建筑7处,石窟寺及石刻6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43处。经省专家组验定:文登采集文物点数据、信息比较详细,各项数据质量基本符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标准规范要求,调查数据真实、准确,文登三普工作荣获省级优秀等次。
文登三普工作本着“边普查、边保护”的原则,采取了积极的保护措施值得今后工作借鉴:
一是将新发现的重要文物点积极申报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取得行政上的认可保护。如将高村梁氏庄园旧址申报为第七批省保单位。将“昆嵛山长城遗迹”等11处重要文物点申报为第二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是不定期巡查监管,建立了不可移动文物巡查制度,不定期到新发现文物点巡查保护。一旦发现破坏文物点的情况,立即会同相关乡镇文化站、村委会共同干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把破坏文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
三是通过宣传教育,使当地群众了解保护文物的重要性,文物是不可再生资源,引导并贯穿当地群众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观念,要把文物保护好、传承好,世世代代流传下去。
四是做好人员访谈记录。对文物普查中发现急需抢救维修的文物遗存,积极告知使用单位筹措资金或向政府申请经费进行抢救性维修;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文物保护单位,责成使用单位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3.能否简单介绍一下我区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进展情况?
国务院、山东省人民政府和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印发后,在区领导的重视和关心下,在区直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我区普查工作进展顺利。
一是建立普查机构。我区参照威海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人员构成,并结合我区部门构成及职责分工,建立了文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普查工作组织领导、重大问题的研究、审定普查实施方案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我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日常工作。
二是编制普查实施方案。根据上级决策部署,并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文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文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三是做好普查前期基础工作。区文旅局对全区文物资源档案进行前期梳理校正,包括将全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文物名录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逐一对照确认,对全区登录不可移动文物保存现状进行复核更新,梳理2012年以来新发现文物点情况,为下步开展实地普查提供更多文物线索。
四是参加各级文物普查培训。2024年以来,我区累计参加省级开展的培训会两次,市级文物普查培训一次。
五是积极开展实地普查工作。文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启动以来,组建了6人的普查队,采购了无人机、相机、RTK定位仪、激光测距仪、其他探铲、手铲等普查设备。7月3日,文登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进入实地调查阶段。普查队根据我区文物分布及日常业务工作制作工作计划和开展普查工作。截至目前,我区已完成42处不可移动文物调查登录工作。其中复查27处,新发现调查1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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