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3-7-4 17:09:13

单位拖欠工资,扣押工作所需上岗证件该怎么办?

我本人在监理单位工作三年,并且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期间单位经常拖欠工资,在距合同期满差一个月时,我按照合同要求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交辞职报告,本人继续在单位工作直到半个月后单位找到新人进行交接,我提出及时结算工资(拖欠两个半月)及按合同规定返还个人工作上岗证件,单位拒绝返还上岗证件,只是要求签署工资发放协议(工资数额算出来了,未说明具体发放日期,口头上说要排计划,大约半年内付清及要求协议签署后不得向对方主张任何其他权利),协议我觉得不公平,所以没有签署,单位找种种理由拒绝返还证件(如工作管理不到位,给公司造成损失了等种种理由,三年合同期间什么问题、理由也没有,自从我打辞职报告后什么问题都找来了),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律师 发表于 2013-7-6 08:39:36

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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