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3-8-2 22:11:29

房屋

婚前个人买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在这期间一方是否有权卖房子

律师 发表于 2013-8-7 17:30:36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所以如果房屋登记在一方名字对方出售房屋应该是可能的,但对于婚后还贷的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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