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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3 15:21:06
房产问题
请问律师,如男女双方在没有登记前由男方出资买房,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上写了男方一个人的名字,但是房权证却在登记后一段时间才办的,这套房还是写男方的名字,是不是算男方的个人财产?还是算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到底以合同签约的时间为准还是产权登记的时间为准?
律师
发表于 2013-10-4 13:59:19
应为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前提是男方婚前已支付全部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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