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这样的事,小区物业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我居住在文登环岛小区,这里很不安全,我2007年10月份、2013年7月份、2014年3月份也就是前天一共丢了3台摩托车,而且都是放在楼宇门内的,车子还上了锁。这里的监控就是摆设,不好用,没保安,而且没封闭,道路四通八达。咱老百姓挣个钱哼啊嘿呦的,3台车子一共2万多元人民币,都给小偷准备了。报警了也就是去做个笔录,他们说等消息。前几天我家的草厦子刚被撬过,结果一打听我们楼栋所有居民的草厦子都被撬过,这个还是我们的原因吗?真是让人无语啊,这老百姓还能生活吗???我想请问一下发生这样的事情,小区物业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那要看物业是否在物业费中是否收取安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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