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生活费怎样负担
律师您好:我有问题要向你咨询,我母亲半路改嫁到继父家,结婚已30多年,现在生活都不能自理,分别到各自的儿女那住,他们是有结婚证的,老头由他的3 个儿女照顾,我妈由我自己照顾,我要问的是他的儿女是不是要拿生活费给我妈?当时我随我妈去的时候,我还在读书,他也有一个儿子没结婚,另外两个都已结婚了,以后如果老头去世了,他的儿女们是不是仍然要拿生活费给我妈?直到去世。老头当兵有残废补助金,也应该给我妈一半是吧?请律师帮我解答一下。
根据你所说你母亲改嫁的时候对方的子女都已成年,也就是说你母亲并没有抚养对方的子女,那么对方的子女也就不需要赡养你母亲。对于补助金是针对于个人的补偿,我个人认为不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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