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4-4-22 14:10:17

定金的问题

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就是我有一辆车子,要卖给别人,我先收了一部分定金,余款3天内付清。用不用写上一句“逾期不付清余款,车辆由卖方开回,定金作废”。还是定金本身就是约束的,不履行合同,本身就应该作废啊。恳请律师百忙之中答复。谢谢。

律师 发表于 2014-4-27 14:13:04

可以。如果对方违约不购买车辆你收取的定金可以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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