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4-5-20 19:46:17

债务纠纷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2010年包的工程,用吊车费共四万左右,当时甲方没及时拨款,后来我们三方协商吊车分有甲方支付,在工程款中扣除,2010至2013这几年甲方支付了18000元,之后甲方告诉吊车老板剩下的吊车费他不管了。2014年吊车老板来找我要吊车费,请问这吊车费我应不应该拿。当时用吊车的时间单子是我签的名

律师 发表于 2014-5-24 08:23:04

如果你有达成协议的证据可以不支付该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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