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查看: 25741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湖南汉寿:交警大队门口“抬尸堵门”两嫌疑人被拘留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文登之窗官方微信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7-8-25 23:23:0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生活圈制作

  湖南省汉寿县交警大队情况通报 微博截图


  2017年8月21日11时6分,汉寿县株木山街道居民赵某(男,31岁)驾驶湘J38**6未年检未保险的二轮摩托车,途径汉寿大道人民医院新址对面路段时,撞上道路隔离带的花坛而发生自翻事故。因伤势严重,赵某于当日21时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做了大量调查取证和解释工作。
  8月22日8时,赵某友、赵某美等数名死者亲友不顾民警的劝说与警告,强行将尸体摆放在交警大队门口,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在多方劝说无效的情况下,现场民警果断处置,依法将主要违法嫌疑人赵某友、赵某美传唤至县局执法办案区。


  违法人员赵某友、赵某美


  经询问,违法嫌疑人赵某友(男,59岁,汉寿县株木山街道人)、赵某美(女,48岁,汉寿县坡头镇人)如实陈述了将尸体违法停放在交警大队门口的事实。


  提询违法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目前,违法行为人赵某友、赵某美因违法停放尸体行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在拘留所内,赵某友、赵某美告诉小编:“一时冲动将尸体摆放到交警大队门口,不仅是对逝者不尊重,还违反法律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真的十分后悔!”
  [警方提醒]
  公民反映诉求,应依法依规进行
  对于违法停放尸体等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坚决打击,决不姑息!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文登之窗 ( 鲁ICP备09074927号-2 )  

GMT+8, 2025-5-17 05:54 , Processed in 0.603034 second(s), 4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